长春版权登记_吉林著作权登记

南关区文字作品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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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文字作品著作权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吉林晓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31 08:34:48

作者对其本人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亦称著作权。非经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更改。

版权登记依据自愿原则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我们不能要详细了解版权登记的知识,还需要知道无法进行版权登记的几种情形。

属于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另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著作权法对作品转载的规定

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的,应当在报纸、期刊刊登该作品时附带声明。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行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我国2018年版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长春版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新技术企业咨询网是国内领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公司,具有丰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经验和完善的服务项目。那么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长春版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二、准备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3、身份证明;

4、委托办理文件;

5、其他证明文件。

三、递交文件

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

四、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软件著作权登记,按照规定,如果著作权为个人,应当有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单位出具的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如果著作权为单位,应当出具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应当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书,如果是合作开发,应当出具合作协议,以上文件,应当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