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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美术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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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美术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吉林晓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5 08:29:02

著作权许可特征和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

著作权许可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著作权许可类型(1)专有许可使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对其主要特征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以某种方式于某一范围及时间内使用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使用人有权排除包括许可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2)排他使用许可:该许可同专有许可使用之重要区别在于,其虽然可以排除第三方使用,但是许可人自身也是可以使用的,只是不能再授权第三方以同样方式使用而已。有人称之为“独家许可使用权”,区别于专有许可之“独占许可使用权”。(3)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使用人只是获得在某一时间与范围内行使某项权利,许可人除了可以自身使用外,还可自行任意许可第三人使用,即便第三人使用方式跟被许可使用人一致,也无关系。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其中,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

(一)剽窃、抄袭;(二)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四)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五)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一)擅自使用;(二)擅自复制;(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四)擅自制作、转播;(五)未按规定付酬。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侵权的事实。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当您遇到著作权侵权投诉时,如果能证明被投诉的作品您本身就享有著作权,比如有吉林著作权登记证或者合法出版物,又或者有早于著作权人作品完成时间之前的产品目录或者商品销售记录等证据;如果能证明被投诉产品购自著作权人处或其代理商处,比如提供相关进货凭证、合同或者发票;如果您通过其他著作权人不知道的方式获得合理授权等,都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对于确实存在侵权著作权人的行为,您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积极主动联系投诉者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针对投诉者采取的法律手段做好应对策略。最后,您应当做好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准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或者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比如警告、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和罚款等;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著作权是针对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他人不能随意窃取和进行营利活动,著作权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获得著作权保护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获得著作权保护条件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获得著作权保护条件(一)独创性,是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首要条件;(二)公开性,其重要的标志是发表;(三)可复制性,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都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果;(四)著作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现形式;(五)【法律依据】根据《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三、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获得著作权保护条件相关内容,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条件必须是独创性、公开性、能表达作品作者思想表现的形式,对于相关的事件必须有知识产权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处理,避免过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开源软件著作权不可侵犯

2006年,Jacobsen起诉Katzer,声称后者的软件没有遵守开源协议,标明源代码的出处和作者,要求法院认定这是侵犯著作权行为。但旧金山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这个请求,认为这只是违反使用权转让协定,而非侵犯著作权.Jacobsen不服判决,继而上诉,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最终在日前的判决中为他讨回了应得的权利。著作权问题一直软件业争论不休的话题,最近业界闹得沸沸扬扬的番茄花园事件,就是因为作者侵犯微软了著作权而受到惩罚,但开源软件不像微软一样好运气,权利通常不被重视。

事实上,侵犯开源软件著作权的问题时有发生。去年,华硕易PC刚推出市场就遭遇了开源软件版权问题,由于华硕易PC采用了开源软件Linux作为其操作系统,却违反了开源软件的GPL协议,未公开其对于高级配置与电源接口的部分程序文件修改结果的全部源代码。此事曝光后,华硕迫于压力,不久后即公布了原先未公布的全部源代码。但更多的情况下,开源的著作权问题却得不到保护。

很多大公司对开源软件保持着一种矛盾的心态,由于开源软件的源代码完全公开,可以帮企业节省很多开发成本和时间;但另一方面,开源软件的协议,尤其是Linux等软件使用较多的GPL协议,却对源代码公开有非常高的要求,这一点又将影响企业的利益,他们担心自己的产品推出市场后会缺乏竞争力。无论如何,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开源软件,尊重并遵守开源软件的著作权协议必将成为一个趋势。企业可以使用免费得到的开源代码,但并不意味可以为所欲为,如果违反了原始协议,一样会受到法律惩罚。